加(jia)油加(jia)氣站(zhan)工藝設備應配置滅火器材,并應符合下列規定(ding):
1.每2臺加氣機應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滅火器,加氣機不足2臺應按2臺配置。
2.每2臺加油機應配置不少于2具4kg手提式干粉滅火器,或1具4kg手提式干粉滅火器和1具6L泡沫滅火器。加油機不足2臺應按2臺配置。
3.地上LPG儲罐、地上LNG儲罐、地下和半地下LNG儲罐、CNG儲氣設施,應配置2臺不小于35kg推車式干粉滅火器。
當兩種介質儲罐之間的距離超過(guo)15m時,應分別配置。
4.地下儲(chu)罐應(ying)配置1臺不小于35kg推車式干粉滅火器。當兩種介質儲罐之間的距離超過15m時,應分別配置。
5.LPG泵和(he)LNG泵、壓縮(suo)機(ji)操作間(棚),應(ying)按建(jian)筑面積每(mei)50m2配置不(bu)少(shao)于2具(ju)4kg手提式干粉(fen)滅火器。
6.一、二級加油站(zhan)應配置(zhi)滅火毯5塊、沙子2m3;三級加油站應配置滅火毯不少于2塊、沙子2m3.加油加氣合建站應按同級別的加油站配置滅火毯和沙子。
其余建(jian)筑(zhu)的(de)滅火(huo)器(qi)配置,應符合(he)現行國家標準《建(jian)筑(zhu)滅火(huo)器(qi)配置設(she)計規范GB50140的有關規定。